內蒙古公安廳交管總隊指揮中心招聘報名條件
內蒙古公安廳交管總隊指揮調度中心招聘文職報名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無極端宗教思想,熱愛警察職業(yè);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勞的精神,無違法犯罪記錄,未曾被單位開除或辭退的;
(三)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89年10月1日—1996年9月30日之間出生);
(四)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色盲,無明顯疤痕及紋身、無殘疾和生理缺陷。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
(五)大專及以上學歷的警校畢業(yè)生(不限專業(yè))、計算機相關專業(yè)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復轉軍人(高中以上文化);
(六)具有較強的文字記錄和寫作能力,能熟練操作使用計算機,普通話標準,語言流暢,形象好、氣質佳,有播音主持經歷的優(yōu)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 、少年管教的 ;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
4.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和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
7.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應屆畢業(yè)生 ;
8.有傳染病、癲癇精神病及其他遺傳家族病史的人員 ;
9.身體條件不具備體能測試的人員。
(編輯:姜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