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畢節(jié)大方縣事業(yè)單位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2015年畢節(jié)大方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大專及以上畢業(yè)生;
2.大方縣所轄鄉(xiāng)鎮(zhèn)村(居、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居、社區(qū))委會主任、副主任(不含慕俄格古城街道辦事處、順德街道辦事處、紅旗街道辦事處居委會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居委會主任、副主任)。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4.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7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0年6月2日及以后出生),F(xiàn)任村(居、社區(qū))黨支部書記或副書記、村(居)委會主任或副主任(不含掛職)年齡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5年6月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7.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能提交招考職位所需畢業(yè)證書的人員。
8.報考面向大方縣所轄鄉(xiāng)鎮(zhèn)村(居、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居、社區(qū))委會主任、副主任公開招聘職位的,必須為2013年 5月15日以來連續(xù)在大方縣所轄村(居、社區(qū))擔任村干部人員(慕俄格古城街道辦事處、順德街道辦事處、紅旗街道辦事處居委會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居委會主任、副主任不得報考此類職位)。
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截止2015年5月15日仍在服務期內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畢節(jié)市鄉(xiāng)級人口計生特崗工作人員;
2.截止2015年5月15日大方縣內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在公務員招考或縣各種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7.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8.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編輯:姜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