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宜春市事業(yè)單位招考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15-11-24 14:59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2015年宜春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已于2015年11月11日發(fā)布,本次宜春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招聘人數(shù)為195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公開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單位、公開招聘職位及資格條件
1、公開招聘對象為符合條件的2015年12月底及以前畢業(yè)的應(歷)屆大中專畢業(yè)生。
2、部分招聘職位限制戶籍的是指2015年11月10日及以前為職位設置所要求的戶籍。
3、公開招聘單位職位及資格條件詳見2015年宜春市第二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至附件2。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
2015年宜春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須知 |
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3日8:30至2015年11月30日17:30 筆試時間:2015年12月19日,具體時間見《筆試準考證》 考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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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姜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