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事業(yè)單位公共基礎知識民法專題參考答案(4)
二、判斷題
1.【答案】A。解析:中國的民事立法上,確立了以下幾項民法的基本原則:平等原則,自愿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守法原則,公序良俗原則。
2.【答案】A。
3.【答案】B。解析:民事法律行為都是合法行為,但合法行為不都是民事法律行為,只有民事合法行為是民事法律行為。
4.【答案】A。解析:《民法通則》第十一條規(guī)定:“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本題說法正確。
5.【答案】B。解析:企業(yè)法人的行為能力以其權利能力為前提并與權利能力相一致,法人的責任能力是法人行為能力的一種特殊表現(xiàn)形式。
6.【答案】A。解析:《民法通則》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有民事行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7.【答案】A。解析: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能獨立進行與其行為能力不符的民事活動。
8.【答案】B。解析:土地的所有權屬于國家,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進行轉讓。
9.【答案】B。解析:凡是法律關系的主體,都應具備能夠依法享有權利、履行義務的法律資格,即權利義務能力,簡稱權利能力,但不一定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10.【答案】A。
11.【答案】B。解析:合同法也是調整有形財產關系的法律。
12.【答案】B。解析:遺囑繼承是繼承的第一順位,我國公民的財產繼承權主要通過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方式實現(xiàn)的。
13.【答案】B。解析:付款地點、交貨地點均為B市!逗贤ā返诹䲢l第(三)項規(guī)定,當事人就合同履行地點約定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14.【答案】A。
15.【答案】A。解析:知識產權關系中的權利主體是特定的,義務主體則為不特定的人,也就是說權利主體得向一切人主張權利,這是一種對世權。
三、多項選擇題
1.【答案】ABCD。解析:假定條件是指法律規(guī)則適用的條件,它所要解決的問題是行為的時間和場合、行為的確定主體、范圍和對象問題。
2.【答案】ABD。解析:依民事權利的效力特點為標準可以將權利分為支配權、請求權、形成權和抗辯權。支配權是對權利客體進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權利。支配權的行使無須其他人積極義務的配合,人身權、物權、知識產權等屬于支配權。請求權是權利人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請求權人對權利客體不能直接支配,其權利的實現(xiàn)有賴于義務人的協(xié)助,沒有排他效力。形成權是依權利人單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權利發(fā)生、變更或者消滅的權利。形成權的獨特性在于只要有權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足以使權利發(fā)生變更或者消滅的法律效力。撤銷權、解除權、追認權、抵銷權等都屬于形成權。形成權不因為以訴訟的方式行使而改變其權利性質?罐q權是能夠阻止請求權效力的權利。抗辯權主要是針對請求權的,通過行使抗辯權,一方面可以阻止請求權效力,另一方面可以使權利人能夠拒絕向相對人履行義務。合同中的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先訴抗辯權等都屬于抗辯權。
A選項中乙公司只要行使撤銷權,就可以使效力待定的無權代理合同成為沒有法律效力的合同,B選項中王某只要行使追認權,就可以使無權處分的效力待定合同成為有效的合同,D選項中王某只要行使抵銷權,就可以使張某的債權和王某的債權都消滅,所以ABD三個選項中的權利都是形成權。C選項中張某需要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申請解除合同,合同才能解除,張某自己的行為不能發(fā)生解除合同的效力,所以張某申請解除合同的權利不是形成權。
3.【答案】AB。解析:所謂事件是指與民事主體的意志無關,能夠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觀現(xiàn)象。所謂行為是指受民事主體意志支配,能夠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活動。在本題中,王奉的傷害行為對于李海被傷害、劉山的死亡而言,屬于行為,并且為不合法行為。因為其毆打行為是受意志支配的,并且是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侵權行為。而劉山的死亡對于劉家的財產繼承而言,屬于事件,因為劉山的死亡是與當事人的意志無關的,并引起了財產繼承的法律后果。D選項劉山的死亡對李海的被傷害之間沒有聯(lián)系,是單獨發(fā)生的兩個事件。
4.【答案】ABC。解析:無權代理是指沒有代理權或者超越代理權而為的一種代理行為。依據(jù)《合同法》第48條第1款的規(guī)定,受托人超越代理權與他人訂立合同,被代理人具有追認權,一經被代理人追認,無權代理人簽訂的合同就有效。因此,A項正確。依據(jù)《合同法》第48條第2款的規(guī)定,對于相對人丙來說,其既可以行使催告權,要求被代理人甲追認乙與丙簽訂的合同,又可以在被代理人甲追認乙的無權代理行為以前行使撤銷權,使這個無權代理的效力待定合同確定的不發(fā)生效力。因此,B、C項正確。依《合同法》第49條的規(guī)定,表見代理要求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而本題中,相對人丙未問乙的代理權限,便與之訂立合同,表明丙沒有盡到必要的注意義務,不屬于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情形,因此,乙的行為不構成表見代理,故D項錯誤。所以,本題答案為A、B、C。
5.【答案】BD。解析:《民法通則》第137條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根據(jù)該條規(guī)定,20年訴訟時效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不是從受害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因此張某請求權的20年訴訟時效應從2003年4月1日起算,不應當從5月1日起算,所以A選項不正確。
(編輯:姜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