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9-27事業(yè)單位每日一練:公共基礎知識(2)
2017-09-27 10:16      文章來源:海南公務員考試網(wǎng)
【參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B
【解析】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一年內(nèi),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答案】B
【解析】因脅迫而結(jié)婚的,為可撤銷事由。
3.【答案】D
【解析】夫妻可以通過約定對財產(chǎn)歸屬進行分配,A錯誤,D正確;除約定外,歸夫妻一方的財產(chǎn),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xù)而轉(zhuǎn)化為共同財產(chǎn)。BC錯誤。
4.【答案】D
【解析】屬于夫妻個人財產(chǎn)的有:1、一方的婚前財產(chǎn)。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藥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chǎn)。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chǎn)。
5.【答案】C。
【解析】婚前財產(chǎn)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本題中10萬屬于婚前財產(chǎn),20萬屬于股息。股息不屬于孳息和自然增值,故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答案為C。
(編輯:姜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