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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福建廈門市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廈門市公安文職人員服務中心招聘編內工作人員17人簡章

2025-01-16 10:50:40 |文章來源: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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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華圖事業(yè)單位考試網同步華圖教育發(fā)布:2025年福建廈門市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廈門市公安文職人員服務中心招聘編內工作人員17人簡章,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事業(yè)單位考試考情政策解讀,點擊領取備考資料,更多事業(yè)單位考試資訊請關注(htshiyedanwei)公眾號,歡迎加入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交流群: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全國各地企微群  參加刷題、?肌㈩I取備考資料,考編路上不孤單!

根據《廈門市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文件精神,結合工作需要,廈門市公安局決定組織所屬事業(yè)單位廈門市公安文職人員服務中心招聘編內工作人員考試,F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考平臺和信息發(fā)布

考生須通過“閩政通APP”L4級身份認證,方可報名。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借用廈門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管理系統(tǒng)(以下簡稱“報名系統(tǒng)”,網址:https://app.hrss.xm.gov.cn/syzp/v3/)進行報名,請報考者登錄報考。

本次考試后續(xù)信息在廈門公安公眾服務網(http://ga.xm.gov.cn/)進行發(fā)布通知。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信息請直接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看。詳見附件1。

三、報考須知

《廈門市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廈門市公安文職人員服務中心公開招聘編內工作人員報考須知(2025年1月)》(附件2,以下簡稱《報考須知》)屬于簡章的組成部分,請報考者認真閱讀并遵守。

四、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

2025年1月16日12:00—1月23日17:00

請報考者本人登錄“報名系統(tǒng)”如實并準確填寫(修改完善)個人信息,按系統(tǒng)要求提交個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數碼證件照(jpg格式,規(guī)格200K以下)。

(二)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

2025年1月16日12:00—1月24日15:00

(三)申訴

2025年1月16日12:00—1月24日17:00

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務必在上述時間內通過“報名系統(tǒng)”提出申訴,逾期不予受理。

(四)打印準考證

2025年2月18日10:00起自行登錄“報名系統(tǒng)”上網打印。

(五)筆試時間

擬定2025年2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具體時間和要求詳見準考證及后續(xù)廈門公安公眾服務網通知。

特別提醒:

1.以上各類截止時間均為程序設定,時間一到將自動關閉。

2.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

3.筆試后續(xù)環(huán)節(jié)的時間安排等,以廈門公安公眾服務網通知為準。

五、考試辦法

采取筆試和專業(yè)技能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面試前還須加試心理測評。

(一)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分100分,題型為客觀題,考試時長2小時,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時請正確填(涂)準考證號碼,否則以“0”分計。

2.符合筆試加分規(guī)定的加分對象、加分分值及所需證明材料等詳見《報考須知》。

3.筆試成績=筆試卷面分+加分。筆試成績合格線為50分。

(二)資格復核

從參加筆試的報考人員中,按崗位擬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資格復核人選。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資格復核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復核具體時間、地點、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在廈門公安公眾服務網另行公布。無故缺席資格復核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通過資格復核的考生現場領取《心理測評通知書》。

(三)心理測評

通過資格復核的考生參加心理測評,測評內容參照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心理測評,測評結果不折合分數,不計入筆試成績,僅判定合格與否,未合格者不能參加專業(yè)技能面試。

(四)專業(yè)技能面試

參加專業(yè)技能面試人員為心理測評合格者。

1.船舶駕駛員崗位、船長崗位、警航技術崗位。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采用實際操作的方式,評委根據報考者的專業(yè)技能實際操作水平進行當場評分。

2.輪機長崗位、警犬訓導崗位。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采用專業(yè)技能面試的方式,由面試評委進行現場打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崗位綜合素質和能力。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以面試當天實際參考人數為準)與擬聘人數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報考者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專業(yè)技能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等在廈門公安公眾服務網另行公布。

(五)綜合總分

綜合總分合格線為60分。具體計算公式為:

綜合總分=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成績、專業(yè)技能面試成績、綜合總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數點后2位(必要時可增加小數點位數)。對于綜合總分相同者,按以下順序進一步確定名次排列:

1.按專業(yè)技能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列;

2.若專業(yè)技能面試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追溯小數點位數)從高到低排列;

3.若筆試成績依然相同,符合國家、福建省或廈門市文件規(guī)定優(yōu)先對象的,優(yōu)先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若無優(yōu)先對象,由專業(yè)技能面試組織部門重新組織面試,按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

六、體檢和考察

從筆試成績、專業(yè)技能面試成績和綜合總分均合格者中,根據綜合總分排名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合格者列入考察對象。

體檢和考察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七、公示

根據崗位要求以及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廈門公安公眾服務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擬聘人員基本信息等。

對未取得有關證書的人員(如2025屆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等)可先予以公示,在規(guī)定時限內(詳見《報考須知》)提供相應證書后,再辦理聘用手續(xù)。

八、遞補

資格復核環(huán)節(jié),因考生放棄或被取消心理測評資格,由此產生進入心理測評人數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可在規(guī)定時限內,從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心理測評環(huán)節(jié),因考生放棄或心理測評不合格的,不組織遞補。

專業(yè)技能面試后至辦理入職審批手續(xù)前,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報考人員放棄資格等,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遞補(每個聘用名額原則上僅可遞補一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市人社局備案。

已辦理本次招聘人員入職審批手續(xù)的,擬聘用人員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等情形出現的名額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九、聘用手續(xù)辦理

公示結果無異議,或經招聘單位會同主管部門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應于公示期滿后2個月內提供辦理聘用手續(xù)所需的材料(含個人人事檔案),因情況確實特殊、無法在上述期限內提供完備資料的,與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協商同意并書面承諾后可適當延長材料提交時限(延長時限原則上不超過1個月),否則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十、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報考者應誠信報考,凡材料信息不實且影響資格審查結果或弄虛作假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駐廈門市公安局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

(三)報考者在“報名系統(tǒng)”中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

(四)關于招聘內容、政策等問題可在工作日上班時間咨詢各招聘單位(聯系方式查閱所報考崗位信息)。

網絡技術問題,可在工作日上班時間咨詢技術人員(0592-5359692)。

(五)本次考試有關考務信息將及時通過廈門公安公眾服務網發(fā)布,請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七)本次招聘用編形式以崗位信息為準。

(八)體檢、考察、試用期等規(guī)定,若國家有頒布新的標準或辦法,按新政策執(zhí)行。

本簡章僅適用于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會同市組織人社部門解釋,必要時另行補充通知。

附件:

附件1:2025年1月崗位信息表.pdf

附件2:廈門公安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廈門市公安文職人員服務中心補充編內工作人員報考須知(2025年1月).doc

附件3: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24年).doc

廈門市公安局

2025年1月16日

手機端鏈接:https://m.sydw8.com/2025/0116/518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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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zhong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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