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浙江事業(yè)單位考試應用文寫作:通知的適用范圍及特點、類型
2013-08-13 10:36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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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的適用范圍
“適用于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fā)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zhí)行的事項,任免人員。”
(二)通知具有三個特點:
1、使用范圍廣泛。 2、具有指導性、知照性。 3、時效性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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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轉、轉發(fā)性通知 用于批轉、轉發(fā)、印發(fā)相關的文件。
2.指示性通知 用于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或者執(zhí)行的事項 。
3.事項性通知 傳達需要有關單位周知事項,主要起告知的作用。
4.任免通知 用于人事任免。四、通知例文和寫法講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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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姜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