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事業(yè)單位申論熱點:燕郊成“傳銷寶地”因執(zhí)法者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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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鄰北京的河北三河市燕郊,竟然成了傳銷組織眼里的“風水寶地”,傳銷活動在此輝煌十年。新京報記者前往三河市工商部門舉報傳銷組織,結果被各部門踢皮球。燕郊工商分局要記者找市局,市局“打傳辦”聲稱能做的只是登記、驅散,抓人是公安部門的事。而記者找到當?shù)毓膊块T,公安部門則說打擊傳銷需要工商部門牽頭。
總的看來,當?shù)毓ど滩块T對打擊傳銷不熱心。據(jù)民間反傳銷人士告訴記者,燕郊傳銷在近年來持續(xù)不斷,分散的窩點給執(zhí)法部門帶來巨大的調查、取證難度。這是相當體貼執(zhí)法者的說法。但到底是傳銷活動持續(xù)不斷給執(zhí)法增添了麻煩,還是執(zhí)法者不作為把燕郊變成了傳銷組織的“風水寶地”?恐怕還是后一個判斷靠譜些。
傳銷被我國法律法規(guī)定義為一種欺詐行為,有害于市場經(jīng)濟秩序與社會穩(wěn)定,必須予以禁止與打擊。對于誰是打擊傳銷的執(zhí)法主體,國務院頒布的《禁止傳銷條例》有明確規(guī)定,工商與公安各負其責,縣以上人民政府負有領導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工商或公安部門舉報傳銷行為,接到舉報,工商、公安部門應立即依法查處。
傳銷在燕郊繁榮十年,當?shù)毓ど、公安部門不是沒有打擊,但傳銷活動似乎在當?shù)卦铝烁,這反映了打擊難度大。但再難的事,用得其人,做得其法,都會迎刃而解。
記者找燕郊工商分局舉報,分局工作人員說“到市局去”。找到分局副局長,副局長才指條明路,說明“打擊燕郊的傳銷需要通過市局打傳辦統(tǒng)一安排,燕郊工商局不受理舉報工作”。到了市局打傳辦,記者耳聞目睹了工作人員對電話舉報的不耐煩與不屑。這種對待舉報的態(tài)度,是執(zhí)法做事的樣子嗎?
這決不是簡單的態(tài)度問題,而是有法不依,涉嫌違法。按照《禁止傳銷條例》的規(guī)定,工商、公安機關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查處傳銷行為,是接受舉報的責任主體。工商部門可以設立打擊傳銷辦公室,但這不構成工商部門受理舉報的職責豁免。舉報者“對口”的是工商部門,凡舉報工商都得受理,至于如何處置,應由其內部協(xié)調。
離開三河市工商局,記者找到三河市公安局燕郊分局,稱想要舉報傳銷。工作人員稱,關于打擊傳銷的工作應由當?shù)毓ど叹譅款^,派出所協(xié)調警力予以執(zhí)法。如果,工商部門不牽頭,這是否意味著,當?shù)毓膊块T就不出警?
工商部門“打傳辦”不具備抓人權力,就要積極跟公安部門合作。不能說,自己沒有抓人權力,就什么都不做,放任傳銷在本地區(qū)猖獗。從新京報記者的采訪來看,燕郊傳銷猖獗不是沒有理由的,相關部門內部、不同部門之間,都存在踢皮球、消極作為的現(xiàn)象。
對舉報者踢皮球,本質是失職。馬上又到年終考核,像三河燕郊工商部門這樣的,給他們一個“不及格”可謂恰如其分。若任由他們官照當、錢照拿,就是縱容和鼓勵失職。
(編輯:姜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