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區(qū)事業(yè)單位面試:青浦區(qū)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處職能職責(3)
2013-06-28 15:59      文章來源:未知
(四)針對比較試驗和消費調查中發(fā)現(xiàn)的消費陷阱或隱患,及時組織發(fā)布消費警示和消費提示;
(五)遵循《消法》規(guī)定,開展推薦商品和評選,向社會推薦優(yōu)質商品和服務;
(六)做好“新消費運動”宣傳、實施工作。
崗位職責:
(一)消費指導崗位:
(1)負責省國民消費教育中心的建立并組織管理;指導各地建立消費教育中心、學校、基地,開展多種形式的消費教育活動;
(2)負責“新消費運動”相關工作。
(3)負責全市消費指導項目的評選工作;
(4)負責全市消費調查網絡機構的建立和完善;
(5)組織開展熱點、難點消費者權益保護專項調查和對商品和服務的質量、價格、售后服務及消費者的意見進行調查、體察,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建議,編寫消費調查、體察報告;
(6)負責整理每月主要工作并報辦公室;
(7)指導各地開展消費調查、體察工作;
(8)負責本職責相關檔案和資料管理;
(9)負責中消報、中消雜志和《浙江消費》的征訂發(fā)行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網管與編輯崗位:
(1)負責3•15網站管理工作,將各單位提供的素材及時上傳到相關網站;
(2)負責《紹興消費》的編輯、發(fā)行工作;
(3)籌建網上消費教育學校并開展相關工作;
(4)針對消費調查,體驗中發(fā)現(xiàn)的消費陷阱或隱患,起草消費警示和消費提示;
(5)負責本職責相關檔案和資料管理;
(6)負責收集市消保委的宣傳報導資料,并做好整理;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